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进一步扩容参与主体数量、扩大销售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6年家电及数码商品以旧换新参与经营主体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三)要具备开具我市发票的资格和能力,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依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失信行为,企业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信用状况良好。
(五)接受活动规则,同意与活动确定的服务平台、相关资格申领及支付服务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资格核验、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七)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销售、配送等信息化系统,能够完成补贴商品购买并完整、准确记录消费者、商品、交易、物流、发票等相关信息。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销售数据台账,满足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结算、审计相关要求。
(八)须具有登记注册的线下销售门店,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能够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
(九)销售经营主体须获得相关品牌授权,售出的3C商品须现场拆盒激活,留存激活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展示激活设备的SN码、IMEI码、包装盒的SN码、购物小票或个人普通发票(需表明机器型号)和激活日期,以上相关信息均需保持一致。
(十)配合完成审计工作,对于在2024年和2025年活动中存在骗补、套补行为以及不配合审计工作的商户不予参加。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在商户报名平台自愿申请报名,属地商务部门组织审核并将初审通过的经营主体提交至市商务局进行复审,由市商务局确认公告后,报省商务厅备案滚动分批纳入。
(一)参加活动的商户需按照规定参加商户培训,不能参加培训的商户将暂停其活动资格至完成培训。
(二)对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实行滚动审计,每个审计覆盖周期为20-21天。
(三)经营主体可每月的10号、20号、30日定期提交商品池信息或商品池修改信息。每次提交时均需覆盖所有销售商品,而不可只提交增加的或者修改的。
(四)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的,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签发:花 艳【兴化发布所使用的文章、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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