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顾客交还同品牌旧电视机作价1000元,交差价2510元就可换回全新电视机.当月采用此种方式销售A牌电视机100台,增值税税率17%,作
收回的旧电视机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因为该商店不是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的收购单位.也不应以实际收到价款251000元作为零售价格入账,因为那样就会少记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款.
例2:某企业销售自行车含税价234元/辆,若购货者交还同型号旧自行车均作价50元/辆,交差价184元即可购买新自行车.2003年11月,企业采用这种方式销售自行车100辆.请问:对上述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鉴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
例3:某金银首饰零售商店为小规模纳税人,2004年10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0000元,以旧换新业务收入30000元(含税),其中收回旧首饰折价21000元,实收9000元.
应缴增值税=(含税销售收入+以旧换新实际收取的含税销售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